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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一、就业政策

  1 、属本县生源列入国家计划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才市场推荐和通过人才市场“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 、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我县急需的医药、化工、机械制造等专业的本科及本科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二、办理程序

1 、双向选择

  大中专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毕业证书”可以在本县企业和不定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或到县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2 、签协签证

  经“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经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证后作为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3 、报到派遣

  毕业生凭“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县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派遣手续。毕业生根据县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先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再凭主管部门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如去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合资、乡企、私营等企业)工作,应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凭县人才中心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

4 、户口迁移

  毕业生凭县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原件或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照片到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办理要求

办理时限:企业单位,符合政策,手续齐全,随时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录用毕业生按有关政策办理。

责任科室:县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 602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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