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科室主要职责
1 、办公室
负责承办全局性的工作和对全局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及行政后勤、服务接待工作;制订并实施局机关行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接待处理来信来访,综合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组织全局同志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有关会议记录。负责珍事宣传、信息工作。调解仲裁人才流动争议。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协助其他科室工作。
2 、录用调配科
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国家公务员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的交流、回避、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3 、编制计划科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工作;负责人事计划的编报、下达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位分类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定编设岗;承办县编委办的日常工作。
4 、科技干部科(职改办)
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科技开发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省“ 151 ”人才、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荐、选拔和表彰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承办县职改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订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试计划,组建和管理有关评委库;组织全县有关系列评委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负责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工作,组织全国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执业资格申报、考试工作。
5 、工资福利科(退管所)
依据上级工改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核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正常晋升和调整,调动人员的工资和补贴、津贴的核定,根据工龄计算政策,核准、变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除教育、卫生事业外)干部退休、退职手续和发证、修建房补助核准手续。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费和死亡遗属人员费用的核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退休人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组织指导机关事业单位技工考核、聘用等管理工作。
6 、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全县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和人才、智力需求状况的调研预测和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拟订有关人才流动具体政策规定;促进人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使人才合理流动。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择业指导工作;负责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代管。负责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鉴证手续。负责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
7 、培训教育中心
负责本县国家公务员和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与继续教育有关的各种类型的培训、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