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委办主要职责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县委、县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机构,挂靠在县人事局。其主要职责是: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 、研究制度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组织实施县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镇乡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 、协调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县级各部门与镇乡之间的职责分工。
4 、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县政府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5 、审核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 、指导全县各类开发区、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级机关、镇乡机关内设科室名称调整事宜。
7 、研究制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县级各部门所属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相似正、副科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和编制调整事宜;协同县级有关部门推进种类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制订有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8 、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代码标识赋码工作。
9 、具体承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审批的各项工作。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