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
一、政策规定
中发 [1991]10 号、人事部人专发 [1995]11 号文件及省、市有关规定。
二、办理程序
1 、选拔工作由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 、经县委、县府同意后将推荐人选报市人事局。
三、办理要求
办理时限:推荐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按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及时上报。
责任科室:科技干部科
联系电话: 60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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