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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一、政策规定

1 、一年一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工作意见。

2 、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试行条例》和省市县规定的各系列破格条件。

二、工作程序

1 、由申请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交反映其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及其它规定需上交的材料。

2 、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学历、资历、外语、继续教育等情况进行评议和核实,然后提出推荐意见。

3 、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有关系列评委会办公室。

4 、系列评委会办公室材料收齐汇总后报县职改办资格审查。

5 、资格审查通过后,评委会根据县职改办批复开展评审工作。

6 、评审结果,由县职改办审核后发文公布;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县职改办出具委托书上报市中评委评审。

三、办理要求

办理时限:评审材料收齐后,一个月内审核完毕,提交评审或报市职改办;评审结果收到后,半个月内发文公布。

责任科室:科技干部科(职改办)

联系电话: 602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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