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
求职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职称评聘
 
博士后
 
人才库
 
政务公开
 
回首页
中心简介
新昌概况
领导致辞
教育培训
人事代理
专家服务
联系我们
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 
 

— —强化更新知识培训。2002~2005年期间,我县将进行新一轮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重点内容是: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信息化知识、依法行政等。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技能培训。
  3、继续开展学历教育,提高国家公务员的文化素质,改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到2005年,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序应分别达到:县级80%,乡(镇)级70%。鼓励在职国家公务员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第二学历教育,积极开展MPA教育,培养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复合型的行政管理人才,逐年提高我县国家公务员队伍中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
  4、开辟渠道,组织出国(境)培训。结合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国家公务员出国(境)培训,学习和借鉴国(境)外的先进管理技术和经验,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
  5、探索网络化、市场化的培训思路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网络,逐步建立市场培训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市场动作手段和方法,运用政府网络、远程教育等多种现代化手段提高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效率,实现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诸要素和多种资源的最佳配置,使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市场运作进入良性循环。
  三、组织与管理
  1、县人事局是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政策、规划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国家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业务指导;组织编写、审定、征订和发放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教材;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计划指导和考试工作;负责全县国家公务员的出国(境)培训。配合上级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
  2、县行政学校按照全县国家公务员培训计划,负责实施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公共课目的培训。县级机关各部门会同县人事局制定本系统国家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培训制度
  1、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的素质标准体系。从我县实际出发,逐步制定和完善国家公务员素质标准体系,依据各级各类国家公务员的素质标准来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并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内容,为国家公务员的培养任用提供条件和依据。
  2、落实培训登记规定,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国家公务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和培训后的考试、考核结果,必须登记在培训证书上,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不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培训评估标准,确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积极运用现代化评估方法和手段,促进培训教育质量的提高,推动培训方式和手段的创新。
(二)加强国家公务员培训基础建设(未完)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人才互动平台

   咨询平台

  ● 信息资讯
  ● 政策法规
  ● 办事指南
会员登录
个人求职 单位招聘
用户
密码
 
 ● 个人求职注册
  单位招聘注册
  密码找回
快速查询
岗位 人才

中心简介领导致词专家服务博士后管理入口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新昌县人才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2004-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新昌县人才中心(新昌宾馆二楼)  技术顾问:潘小海(神州小龙)